配电室设备检测、修理作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 则1、本实施细则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选煤厂配电室所有设备检测、修理作业中的停、送电工作。2、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 必须是根据相关规定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 一般规定1、设备检测、修理作业联系停、送电应当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加。严禁实行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2、检测、修理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 应当由负责该项检测、修理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期间没有特别原因不允许随意更换联系人。3、由检测、修理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测、修理停送电操作, 应实行双牌制。即设备停电后,应当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检测、修理工作负责人挂“检测、修理”标示牌,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测、修理”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测、修理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检测、修理”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 ,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4、电气设备检测、修理,必须要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测、修理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5、电气设备检测、修理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测、修理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测、修理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一致。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6、停电检测、修理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 由接班电工和检测、修理工重新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测、修理”牌,方可继续作业。7、检测、修理负责人在送电前, 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三节 电气检测、修理(含电缆、电线、变压器)停送电规定1、各级签字人员应为文件规定的具备资格的人员。2、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