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牵引耙装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一、编制依据 本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25 版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第 9 条规定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我矿为了安全使用耙装机特编制此专项安全使用措施
二、专项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5 版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因此,为了安全使用耙装机和做好耙装机的管理工作,特制定耙装机安全使用和管理专项措施如下: 耙装机安装距离迎头不小于 10 米,不大于 40 米,耙装机操作侧安全距离不小于 800 毫米,另一侧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500 毫米
操作按扭距耙装机操作位置不得超过 500 毫米并固定牢固,耙装机开关距耙装机不大于 10 米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后操作耙装机时要检查瓦斯,清理耙装机上的煤岩及其周围浮煤,排除险情安全后,方可操作耙装机,耙斗运转过程当中严禁触及巷道帮壁
耙装机上方必须装设完好灵敏的瓦斯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到 1%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耙装机
开拓面装药前先把耙斗拉至耙装机料槽处,避开岩石与耙斗之间的碰撞,并切断耙装机电源,并将耙装机电缆、按扭、开关、遮盖好,护栏要卸下放在放炮不影响的地方
自耙装机至回头轮处,必须要有光线良好的照明,确保耙装机司机在操控耙装机时能看清耙斗的运转轨迹及出现的阻碍或其它影响耙斗运转的隐患,便于处理,并清理洁净耙装机两侧及其后巷道浮矸,保证 20 米的后退道路畅通
遇到大块矸石、耙斗受阻、负荷过大时,不得强行牵引耙斗,应将大块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