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现场管理制度销售部现场管理制度一、 签到1、售楼处现场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由现场经理负责核实,作为当天的考勤记录
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须向现场经理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获准后及时知会其它主管,特别情况不能书面报告者,员工必须在当天上班前根据请假程序,打电话相关领导口头请假,事后必须销假,任何人不得代她人签到或弄虚作假,否则记过论处
2、员工因业务需要不能签到者,应提前向现场经理报告,得到批准后按批准时间到岗签到,特别情况不能提前报告者,应在事后主动向现场经理报告,经核实后考勤负责入在签到簿上如实登记
否则按事假处理
3、迟到:按作息时间始起 3 分钟至 15 分钟以内未签到者作为迟到处理
迟到每次当场支付现金 25 元,如违反者将在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
(处罚金将拨入公司集体活动基金)
如因公外出或请假、特别原因皆需由主管出书面证明
早退:按作息时间结束前 15 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处罚方式同上
如因公外出或请假、特别原因皆因需由主管出书面证明
旷工:无故迟到超过 15 分钟或提前 15 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未经请假或假满而善自不到以旷工论处
无故连续旷工 3 天,销售经理向该员工发出书面警告
一年累计书面警告 3 次,该员工自动解聘
全月累计旷工 6 天或半年旷工达 12 天者,销售经理有权解聘该员工
不发任何资谴费,除当月工资、奖金之外
备注:因偶发或突发事故迟到超过 15 分钟以上经考勤负责入查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二、 员工上下班销售现场人员实行实名签到制,由经理经指派专人负责核实,在当日 9:15 分之前上报公司行政部当日签到和前一日下班情况
公司以行政部记录为销售现场人员当天考勤
案场考勤记录由现场经理于每周一上交行政部复核,复核如出现谬误,以公司行政部记录为准,并按情节轻重对签到负责人处以惩处
如出现委托她人签到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实,双方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