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规章制度一、行为法律规范及工作制度(一) 员工必须热爱、关怀公司,执行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二) 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三) 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佩戴工作卡并监守工作岗位;(四) 上班时间不得吃东西,不得高声喧哗,聊天,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杂志、上网聊天等;(五) 上班时间禁止用公司电话拔打私人电话,个人手机接听私人电话禁止超过三分钟;(六) 下班时要关好门、窗、灯、电脑等设备,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七) 发扬团队精神,相互协调、配合做好各种工作;(八) 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九) 必须按作息时间当值,不得擅离职守;调换值班需事先书面申请,双方签字征得经理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十) 必须如实向上司汇报工作,坚决杜绝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行为;(十一) 必须发挥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仔细、负责、精益求精;(十二) 员工必须遵守“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十三)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十四) 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十五) 禁止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十六) 对违反本制度的,可视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害之程度轻重给予通报批判、罚款、降职、劝退处分;(十七)负有监督责任的主管人员疏于职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厉处分;(十八)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向其追索赔偿。二、考勤制度1、 经理、销售主管、销售文秘在每周一至周五轮流选休一天。2、 销售代表采纳轮休制度,如遇特别情况或临时调休须提前向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3、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写请假报告,注明:时间、事由(事假、病假)经经理批准后方可;请病假不能到公司履行手续者,须电话告之,后补请假单;病假三天以上者,须出具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4、请假者必须在假满后第一天上班时间到销售文秘、主管处销假。5、部门主管以上请假两天以上者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6、所有病/事假单将在月底汇总存档并上报公司,做为考核内容之一。7、考勤实行自动签到,专人负责。8、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排班要求进行上班,考勤,不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班次或自行调班。9、不论任何原因迟到(早退)累计 3 次者,以旷工半天处理。月度累计旷工两天除名。10、销售繁忙时期(如双休日、黄金周等)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特别原因除外,需书面说明具体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