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院前急救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服从淇县 120 指挥中心的指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仔细履行工作职责
二、急救站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
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仔细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 1%,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常常保持急救车辆干净、卫生,符合感染控制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四、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急救员和司机必须在 5 分钟内出诊
五、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应进行一定的现场自救、互救指导
六、到达现场,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法律规范
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法律规范
七、出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立即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
如病人确已在救治前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告知家属或在场人员,留取证据
疑似非正常死亡的经抢救患者,迅速报警 110,由公安部门出具验尸证明后,方能出具死亡证明
八、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头医嘱时必须重复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
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
九、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仔细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空安瓶、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十、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
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