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内因火灾防治一、煤层自燃倾向性1、煤层自燃(地下)煤层在非人为情况下,具备一定条件也能自发地引起燃烧的现象称为煤层自燃。2、煤层自燃经过的三个时期(即准备时期,又称埋伏期;自热期;最后进入燃烧期。)(1)埋伏时期。煤自燃的埋伏时期即煤的低温氧化过程,埋伏时期即准备阶段的长短取决于煤的变质程度和外部条件,如褐煤几乎没有准备时期,而烟煤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准备时期。 (2)自热期。经过埋伏期,煤的氧化速度增加,不稳定的氧化物先后分解成水、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氧化产生的热量使煤的温度上升,当温度超过临界温度 T=60~80℃时,煤的温度急剧增加,氧化加剧,煤开始出现矸馏,生成碳氢化合物、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火灾气体,煤呈赤热状态,当到达着火温度以上时便燃着。这一阶段就是煤的自热阶段,又称煤的自热期。 (3)燃烧期。这一时期是煤从低温氧化进展成自燃的最后的一个阶段。主要特征是:空气中氧含量显著减少,二氧化碳的数量倍增,同时由于燃烧不完全和二氧化碳的分解,而产生较多的一氧化碳,巷道中出现浓烈的火灾气味和烟雾,有时还出现明火,火源温度达到1000℃左右。3、煤层自燃发火四个条件(1)具备低温氧化性,即有自燃倾向的煤以破裂状态存在;(2)有大于 12%氧含量的空气通过这些碎煤;(3)空气流动速度适中,使破裂煤体有积聚氧化热的环境;(4)在上述 3 个条件同时具备的状态下,持续一定的时间,使煤体可以达到着火温度。只要同时具备上述 4 个条件,煤层自燃发火即可发生。4、隧道煤层自燃倾向性发耳隧道在设计勘探过程当中,未对隧道将揭露的煤层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根据 2025 年 9 月 28 日发耳隧道出口右洞里程 YK23+527拱顶部位前后 4 米范围以内发生煤层自燃发火现象,故发耳隧道所揭露煤层按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管理和防治。二、煤的自燃预防组织管理措施1、施工组织措施(1)该隧道掘进采纳锚喷网、工字钢为初支护,并视围岩情况辅以超前小导管、超前锚杆等超前支护;二次衬砌采纳模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在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敷设 300g/m2 无纺土工布及1.2mm 厚防水板作为防水层;隧道掘进煤层分布区域时,采纳锚网、喷气密性混凝土、工字钢为初支护,并视围岩情况辅以超前小导管、超前锚杆等超前支护;二次衬砌采纳 50cm 厚 C50 防腐蚀气密性模筑钢筋混凝土。隧道掘进实行以上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5)第二百二十九条“对开采容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