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正面吊安全操作技术要求1、起动前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根据相关规定加注
2、通电出现报警时,禁止启动发动机,必须查清报警原因,解除报警方可启动发动机
3、档位手柄置于空档,紧急停止按钮复位,发动机方可启动
4、吊具上禁止未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站人、提升人
5、禁止在货物提升的位置运输货物(这样会有翻车的危险)
所有运输都要在货物处于运输的位置(臂架缩到最短/臂架仰角约 35°)上进行
6、驾驶员必须根据载货的特性、视野情况、场地和路面的情况来确定行驶速度
7、吊运不大于 40t 货物时,行驶速度不能大于 12km/h,吊运大于40t 货物时,行驶速度不能大于 8km/h
8、转弯时驾驶员要避开全力加速或紧急制动
带负载时转弯速度不能大于 5km/h,以避开产生横向滑移现象或发生翻车的事故
9、行车时禁止使用驻车制动(紧急情况除外)
在已经两次用于紧急制动后,必须更换制动衬块
假如驻车制动已机械脱开,必须重新调整好,使其具备良好的驻车制动功能
10、当机器出现紧急情况时,请快速操作臂架缩回,按下停止按钮,使发动机熄火,所有动作停止
操作应急下降时,必须先收臂到最短位置后俯仰下降
11、出现前倾翻报警时,必须立即将臂架缩回至最短位置,同时禁止驱动机器
12、停止作业时,应将臂架回收到最低位置,使设备处于最安全状态
13、正面吊上安装的任何安全设施不能正常工作,不允许操作设备(前照灯、后视镜、吊具工作指示灯、倒车蜂鸣器等;正面吊的制动、转向器、操作手柄等设施有故障;相关主要控制元器件出现故障或已损坏而出现报警;左右俯仰阀块处压力传感器、长度角度传感器、正面吊的液压零部件、管路存在较大渗漏
胶管、阀块接合面、插装阀、管接头等)
14、正面吊的紧固件有明显松动和相对滑移禁止操作设备(前后桥压板螺栓、驱动桥连接螺栓、传动轴连接螺栓、发动机及变矩器减震垫连接螺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