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采矿石场事故预防及处理一、事故预防1、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种岗位人员、职能机构职责制,制定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章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及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任职
2、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相邻采石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 30 米的隔离带,隔离带矿体只能由一方开采明确确定,开采时应该制定安全有效的措施,相邻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应当约定实施爆炸时间,并仔细做好放哨、站岗工作
4、采石场应当采纳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纳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实施中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 6 米,实施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 20 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 4 米,最终边坡角据岩体的稳定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 60度,严禁采纳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不安全的开采方式
5、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 4 米以上
6、进入采石作业现场的所有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过 2 米或坡度超过 30 度的坡面上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或者安全带,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严禁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及吊绳挂帮作业
7、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之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裂痕浮石、危石、伞檐体可能塌落时及盲炮等不安全现象,应当立即撤离全部人员至安全地点,实行可靠、安全的预防措施,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
8、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的安全章程规定,由专职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及明显的标志及岗哨,放炮前发出明确的警戒信号
9、做好炸药和雷管的分堆分放工作,严禁混乱堆放及禁止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
10、放炮器材应当由专人随身保管,放炮线的悬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