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领域双重预防机制 建设推动方案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加快推动非煤矿山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甘安监管一〔2025〕114 号)、《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安监管一〔2025〕158 号)要求,为了加快推动我市非煤矿山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的意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安排,仔细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遏制非煤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努力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以内,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隐患;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及时找出风险管控过程当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的发生之前;以科学预防和精准监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分级监管和属地管理制度,针对高风险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矿山、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全面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二、基本原则。——试点示范原则。市安监局确定甘肃省天水李子 XXXX 有限公司和甘谷祁连山 XXXX 有限公司武家河大理石矿为市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企业。各县区要根据文件精神乐于探究创新,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紧盯较大以上风险、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定相应的试点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受控、安全事故隐患自治的双重预防机制和运转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风险优先原则。以风险管控为主线条,紧盯单班井下作业人数 50 人及以上、开采深度 800 米及以上、“三下开采”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 200 米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 200 米以上的排土场和排洪设施严重损坏的尾矿库等重大安全风险,通过科学辨识评估和严格分级管控,筑牢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系统防控原则。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综合研判,从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两道防线,全面建立覆盖矿山企业和外包施工单位,覆盖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