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联系乡镇制度实施意见 为深化推动“深化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与乡镇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切实增强服务基层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并对联系单位和责任分工作出相应调整。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负责联系、督促、检查乡镇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 加强对乡镇纪委的工作指导,着力构建有利于跨越进展、科学进展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 总结、推广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做法,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及时征求乡镇对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联系方式 主要实行走访、座谈和调研等形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制定联系计划。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实际,协调分管室制定联系工作计划。联系前要广泛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联系点有关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深化调查讨论。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如何保障和促进跨越进展”、“如何更好地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实行多种形式深化基层开展调查讨论。 及时汇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协调分管室对调研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讨论,仔细撰写调研报告,最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报常委会审核。落实工作联系制度情况将列入常委会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