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 队 借 调 合 同甲方:北京天平国际旅行社乙方:天津金昇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领队所在单位名称)关于甲方聘请乙方员工张强(领队证号:津 -001922 ) 为领队,带队前往日本旅行的具体事宜如下:1、甲方委托乙方员工张强为我社( 2025 年 8 月 15 日— 2025 年 8 月 20 日 ) 领队
在入境日本时协助团员办理入境手续,向日本入境审查官员通报该团队情况并递交团员名单
确保该团队人员统一在同一入境审查通道内接受日本审查
2、甲方委托乙方员工日本协助客人解决在境外所遇到的问题
3、乙方员工张强根据甲方委托,随时保持同日本地接的联系,做好与日本地接的沟通工作
确保整个团队根据预定路线及日程进行境外游览
4、如甲方团队在境外发生意外人身损害、不可抗拒的自然或外界原因导致该团行程受阻或受困、非法滞留等情况时,乙方员工张强须及时上报通知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甲方:北京天平国际旅行社 乙方:天津金昇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电话: 010-64823770 电话:022-2702027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1 号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三公路双鹿大厦写字楼紫光进展大厦 B2 座 6 层 四楼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
(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
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