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篇篇一: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 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 除霜(不得超过 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 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 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篇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仔细执行经营者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义务规定
2、根据食品的保存条件要求进行储存,防止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造成食 品的二次污染
3、对贮存、销售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设单独存放 区,并标明问题食品存放区字样
5、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不安全食品根据具体情况实行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7、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防止不安全食品再次流入市 场
8、采购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