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财务管理制度餐厅财务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法律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结合餐厅的实际情况,对餐厅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餐厅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餐厅自购原材料的规定 1、餐厅停止使用给供应商代开收款收据的凭据,支付款项时,应尽力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收据或收条,并要求供应商在收款收据或收条上盖章(签字及手印) 2、进仓单必须由保管人(指定专人)、验收人、经办人、餐厅经理签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购原材料支付货款时,必须先经过指定专人审核后,方能付款
(二)餐厅各项费用开支的规定 1、餐厅所有开支的费用必须是餐厅维持正常营运确实需要的,不得开支与餐厅无关的费用
2、餐厅费用开支由餐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事前报告总经理,费用开支经审核后,方可给予报销开支
3、餐厅费用报销时,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名、餐厅经理审核
(三)促销费用的规定 1、所有促销费用的开支必须要有确实可行的促销方案,促销计划方案由餐厅经理提出,报餐厅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2、所有促销活动完成后,必须填写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促销方式、促销费用、促销效果、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等
3、促销费用的权限:小范围的促销活动,总金额在 500 元认下,由餐厅经理审核后,即可执行
超过 500 元的按本条第 1 款执行
(四)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餐费补帖,因公出差,餐费补贴,管理组:20 元/人/餐,服务组:10 元/人/餐
2、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打的士,若遇特别情况打的士,则需经餐厅经理在先在的士车票背面审批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所有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必须在车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讫站点、何事、报销人签名
(五)交际应酬费开支的规定 1、餐厅经理的交际应酬费用实行先打单后报销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