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合同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就甲方所经营饭店转让事宜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店铺情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饭店的主要情况如下: 地址座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可独立享有自主决定以上饭店的经营活动的权利
二、交接日期及债权债务 1、甲乙双方约定在 2025 年 月 日前交接完毕,该饭店的水电费等运营费用从该日起由乙方负责缴纳,若未能根据此日期交接完毕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接手前该饭店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水电费、网络通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结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接手后的乙方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物业等事宜的交接手续,包括并不限于水电等
4、甲乙双方共同与本商铺所有者 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包括房租及房租押金等
三、转让细则1、店铺及设备转让费总计 10500 元(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 2、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 1000 元作为转让订金;3、双方在 2025 年 月 日办理交接,甲方清撤完毕,乙方验收后于当日再次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9500 元【大写:玖仟伍佰元整 】
4、甲方原有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应在双方交接后 10 日内完成注销
5、若甲方违约,需双倍返还订金,并承担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时即时生效
五、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调停的争议,可交由石家庄法院仲裁解决 六、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签 章: 签 章: 日期:2025 年 月 日 日期:2025 年 月 日办公场地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