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合同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就甲方所经营饭店转让事宜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店铺情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饭店的主要情况如下: 地址座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可独立享有自主决定以上饭店的经营活动的权利。 二、交接日期及债权债务 1、甲乙双方约定在 2025 年 月 日前交接完毕,该饭店的水电费等运营费用从该日起由乙方负责缴纳,若未能根据此日期交接完毕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接手前该饭店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水电费、网络通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结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接手后的乙方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物业等事宜的交接手续,包括并不限于水电等。4、甲乙双方共同与本商铺所有者 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包括房租及房租押金等。三、转让细则1、店铺及设备转让费总计 10500 元(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 2、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 1000 元作为转让订金;3、双方在 2025 年 月 日办理交接,甲方清撤完毕,乙方验收后于当日再次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9500 元【大写:玖仟伍佰元整 】。4、甲方原有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应在双方交接后 10 日内完成注销。5、若甲方违约,需双倍返还订金,并承担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时即时生效。五、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调停的争议,可交由石家庄法院仲裁解决 六、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签 章: 签 章: 日期:2025 年 月 日 日期:2025 年 月 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