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在医院内管理、开具、调剂麻醉、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根据本制度执行
一、 管理要求1
“枣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领导组成
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下称麻、一精)药品基数的相关科室、病房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兼职)管理,该人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日常性工作由药学部承担
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
麻精药品实行: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实行: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
麻精药品入库、出库、使用实行批号管理
药学部建立麻、一精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隐患
医院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一精药品周转柜,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一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药学部建立并严格执行麻、一精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检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医院定期对涉及麻、一精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对麻、一精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麻、一精药品采购:由药学部指定专门药学专业人员,凭印鉴卡向具备麻精药品经营权的批发企业定点购买麻、一精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