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登记编号
工程承包合同书/工程名称:甲方:>乙方:签定地点:签定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工期一、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以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调试至正常运行后,移交给甲方使用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条、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本工程的工程内容以合同报价清单为准
乙方负责以下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及开通,整个智能化系统按合同量完成
1、楼宇彩色可视对讲系统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3、周界防范总线制报警系统4、背景音乐系统配置第三条、工程造价一、经双方确定本工程总造价为¥元整
:(大写:整
)二、如遇下列情况,本工程造价应作相应调整:1、在施工中应甲方要求发生的设计变更(以甲方签证为依据);2、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发生的费用,应签定补充协议或现场签证
第四条、付款方法及方式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一、"二、合同签定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乙方进入现场施工一周,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即¥元整
(大写:整)
三、设备进场经甲方确认数量,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元整
(大写:整)
四、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安装调试合格,三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即¥元整
(大写:整)
四、系统运行12个月后,经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甲方则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质保金款,即¥元整
(大写:整)
第五条、工程变更【一、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工期等,由此产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由甲方负责
二、施工中如需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对在建工程商定做到合理定位,并予以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一、乙方应对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安全性、可靠性负完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