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招商代理合同样本(范本)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人:甲方: 乙方: 引进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仔细考察和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在江西省定南县兴办企业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 1、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2、企业规模:总投资,注册资本金:。(注:投资可分期,但所供土地原则上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特别情况经批准后可展期一年)。 3、生产经营规模:。 4、经营期限:年。 5、经营范围:。 二、企业地址及土地使用 1、乙方兴办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定南县,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2、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约亩[具风光积以供地红线图(含带征地)为准],土地挂牌底价为 5.6 万元/亩,土地使用期限伍拾年,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协助乙方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企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并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 3、甲方承诺在乙方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前,为乙方协调好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部门将相关设施铺设到乙方厂区门口,所涉费用由甲方协助解决。 4、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5、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定南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10 日内预付土地款 20%即:万元,并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定南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帐号:00210104000281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定南县支行营业部。其余土地款应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前支付完毕。 2、乙方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和《定南县鼓舞外来投资优惠办法》(定府发[2025]5 号)。 3、乙方须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 30 日内开工建设,并在 18 个月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产。否则,乙方不享受定南县的优惠政策。 4、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乙方可自行设计企业厂房规划,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