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项目土石方开挖外运回填工程合同编号:分包合同分包单位:二○一四年七月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人(全称):施工单位(沪)分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总包合同所属土石方开挖外运回填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人资质情况:1.1营业执照号码:。1.2资质证书号码:。1.3资质专业及等级:。二、分包工程概况:2.1分包工程名称:土建工程项目土石方开挖外运回填分包工程2.2分包工程地点:本市本区艮山西路与凯旋路交叉口,规划严B路口以北,项目地块内。2.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土建工程围墙范围以内的所有土方开挖、硬化地面破除、土方回填等及承包人在施工支撑(包括土钉墙)系统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基坑内土方从现场自然标高开挖至设计垫层底标高,包括坑底加固土的破除及可能会有的地下石方、混凝土、垫层及障碍物的挖掘及外运工作;硬化地面破除,基坑外土方从现场自然标高开挖至室外地面设计标高。施工现场无堆土场地,分包人应将挖出土方全部外运。三、分包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3.1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元(暂定);小写:¥元。3.2承包方式:投标时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中标后工程量按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施工图纸计算,总价包干。固定总价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保清洁、包成品保护、包清理、装车、运输、自找卸点、及运渣手续的办理等且自供机械设备的形式承包施工。四、工期:4.1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6月1日开工(暂定)。4.2节点工期:(需要时填写)。4.3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12月20日竣工(暂定)。4.4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03天(暂定)。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五、工程质量、安全标准:5.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验收,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5.2本分包工程安全标准双方约定为: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争创本市双标化工地。六、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6.1本合同协议书。6.2本合同专用条款。6.3本合同通用条款。6.4本合同附件。6.5中标通知书(如有时)。6.6招标文件。6.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条件。6.8招标过程中的答疑纪要、询标纪要、承诺等书面文件。6.9图纸。6.10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11分包人的投标函、报价书。6.12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6.13安全管理协议。6.14廉政建设协议书。6.15授权委托书(如有)。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的连带责任。十、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严格遵守发包人及承包人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十一、合同的生效: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11.2、合同订立地点:签订地点18楼。11.3、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职称:工程师电话:2、分包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分包项目经理姓名:职称:电话:安全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质量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3、承包人的工作:3.1承包人的其他工作:无。4、分包人的工作:4.1分包人的其他工作:详见合同协议书条款。二、工期5、工期延误5.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详见合同协议书条款。三、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6、质量检查与验收6.1双方关于分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