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责任,保护酒店财产的完整无缺,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 固定资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生产经营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非生产经营设备超过二年;2、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
二、 固定资产包括:1、房屋、建筑物
包括酒店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停车场及园林设施等
2、机器设备
包括供电系统设备、供热系统设备、空调系统设备通讯设备、洗涤设备、维修设备、厨房设备、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及电梯等
3、交通运输工具
包括客车、观光车、行李车 、货车及摩托车等
4、家具设备
包括酒店各部门所有家具、地毯、美容设备及卫生设备等
5、电器及影视设备
包括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音像设备、电脑、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投影仪及照相机等
6、文体娱乐设备
包括高级娱乐器材、健身房设备
包括工艺及消防设备
8、出租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及不需用固定资产
三、 固定资产计价的确定1、有建设单位建筑和购置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财产明细单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2、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包括增值税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5、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格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值计价,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
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8、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现行调拨价,加上调入时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和安装成本以后的价格计价
四、 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在酒店总经理的统一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