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的对公司在生产、服务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防护控制,对现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确保防护用品符合规定及安全生产。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现场安全防护及安全用品的管理。3 职 责3.1 行政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3.1.1 负责公司生产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3.1.2 负责公司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督,对生产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负责审批工作。3.1.3 负责审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管理措施。3.2 生产部3.2.1 负责各种安全措施的编制、实施。3.2.2 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4 工作程序4.1 生产现场安全防护实施要求。4.1.1 生产车间根据本公司的安全防护方案严格实施,因生产现场条件改变,需对方案(措施)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4.1.2 各生产车间和班组,应把生产现场实行的防护措施、实施要求、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等内容向本部门员工做详细交底,必要时,可实行相应的培训措施。4.1.3 各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4.2.1 安全防护用品范围:a)工作服、工作帽;b)绝缘鞋、绝缘手套;c)电焊帽、护目镜、电焊服、手套;d)防护面具、口罩;e)消防器材;f)配电设备;g)其它有关人身安全的物品。4.2.2 采购劳保用品必须三证齐全,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4.2.3 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工程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4.2.4 使用中如发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失去保护作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及时收回,补发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记录。并与供方联系,同时取消其供货资格。5 相关文件《采购控制程序》6 记录《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修订记录修订标记数量修订单号修订后版本签名日期制订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