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 小区保安部奖惩制度 M 小区保安部奖惩制度 1. 处罚 1.1 辞退或开除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 1.1.2 违反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能和公司保持一致经教不改的; 1.1.3 在岗位上不履行或无能力履行保安职责的; 1.1.4 不服从领导不,不听从指挥的; 1.1.5 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的; 1.1.6 监守自盗或以权谋利,经他人揭发并证实者; 1.1.7 上班时睡岗严重者; 1.1.8 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隐瞒虚报、捏造事实; 1.1.9 车库出入口收费不给票或少给票者; 1.1.10 不团结同事,在外或公司打架半殴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1.1.11 聚众财博,上班时间打瞌睡者一个月超过两次者; 1.1.12 工作中威胁恐吓上级消极对抗、拉帮结派者; 1.1.13 在外闹事,从事非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收容者; 1.1.14 工作失职造成盗窃公司财产受到损失者,火灾及刑事案件发生者; 1.1.15 无故超假 3 天者,故意旷工者,无故损失公司财产者(先赔偿,后接受处理); 1.1.16 有其它违纪行为,公司无明确规定,也无处罚方法,情节严重者。 2.记过处分或扣分(10 分,50 元) 2. 1 值班时间打瞌睡或擅自离岗、空岗、串岗; 2. 2 拾到客户或业主的物品不主动上交者; 2. 3 有欺骗敲诈、勒索行为的; 2. 4 配备的器材、器具丢失或损坏者(先赔偿,后接受处理); 2. 5 酒后上岗,与来访人员或业主发生争吵者; 2. 6 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者; 2. 7 不服从调配、不配合其它岗位者; 2. 8 外出地点不明确,突发事件集合未到者; 2. 9 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私自外出者; 2. 10 未经业主同意私自进入房内遭投诉者。 3.记严惩警告或扣 6 分(30 元) 3.1 无故不参加军训、学习、培训者; 3.2 上班时间看书报,玩游戏机,听收录机者; 3.3 未经队长及领班同意,私自换班、换岗、迟到超出 10 分钟以上或缺勤者; 3.4 未经批准离岗位达 5 分钟以上者,责任区内装修其它一切损失公司财产知情不报,责任区域内浪费水电不及时处理者; 3.5 接到业主投诉不详细登记及上报者; 3.6 不根据规定检查登记小区出入人员及物品者; 3.7 值班时登记不清,交接不清或不进行工作交接者;] 3.8 未经允许派发公司文件者; 3.9 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一定后果被投诉者; 3.10 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不及时签到作弊者; 3.11 被其它部门或领导投诉不积极主动配合工作经查实者; 3.12 未经允许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