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 XX 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含相对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的投资行为~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有效利用资金~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水利部《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包括公司总部和下属公司的建设、开发新项目~对项目的收购、并购行为~以及新公司的设立
第三条 下属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进展规划要求
,二,突出公司主营业务特色~符合公司进展战略和规划
,三,投资规模符合公司投资能力
,四,兼顾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结合
,五,投资决策要科学法律规范、高效严谨~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条 公司确立以水电产业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投资方向~也可适当投资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新型清洁能源项目
第二章 投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投资计划部,以下简称“投资部”,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公司体系内投资项目的前期管理及计划管理职能
第六条 投资部的主要职能为:负责公司项目投资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投资管理和 CDM 工作
第七条 下属公司设立相应的投资管理机构并报公司总部备案
第八条 下属公司是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的派出机构~其一切投资活动均需根据公司内部程序报公司总部批准
第三章 投资计划管理 第九条 下属公司根据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重点~于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投资计划报公司总部~投资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一,拟开工项目名称、地点、装机规模、总投资、调研深度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