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z 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了保障住宅区的房屋结构完好和外观优美、统一、配套设施完好,维护广阔业主的合法权益。 2.0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管理片区内住宅、商铺的装修设计审批与施工监督。 3.0 管理内容 3.1 住宅装修必须办理装修审批手续,经同意取得后才可施工。 3.2 住宅装修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3.2.1 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功能、外墙的颜色。未经批准不得对室内的任何墙、梁、上下板、阳台、露台、通道等进行任何改动。 3.2.2 为保护整个小区的美观、整齐,凡统一安装施工的设施,如外门、窗、阳台、露台等,不得进行任何改装。吸排油烟机、空调等应安装在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或指定位置。 3.2.3 不得在室内现浇水磨石及铺设 10CM 以上、容重大于700KG/M3 砖、板等材料,如有导致房屋损坏、甚至保修、保险失效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人身事故,均由当事人负责。 3.3 装修施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3.3.1 住宅装修施工时间:在该组团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允许装修公司全天施工。超过此期限后,每日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在法定休息日和规定时间外施工,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且静音作业。 3.3.2 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出装修房间。 3.3.3 施工队伍原则上不允许利用电梯运输装修材料,高层住宅若利用电梯运输装修材料及工具,需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 3.3.4 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垃圾,每日应清理出户并倒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 3.3.5 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公共设施等,应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和赔偿。 3.3.6 住户申请装修需到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领取:《住户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一式一份。《zz 花园业主装修须知》(附录)1 份。住户填好《住户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提供装修队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装修设计方案 1 套,将以上资料交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由工程部负责人或客户中心人员审批,同时签定《装修安全及环境维护协议》。装修户与装修队施工负责人应到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交装修结构与外观保证金 2000 元、防漏与外观保证金 2000 元和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 2000 元,垃圾清运费 2.00 元/平方米,费用缴清并登记在《zz 花园装修情况汇总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