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广告牌经营权合同珠海市斗门区生源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尖峰公园旁广告牌经营权合同甲方:珠海市斗门区生源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依据年月日斗门区尖峰山公园旁广告牌经营权公开竞价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乙方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获得珠海市斗门区生源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尖峰公园旁三面翻广告牌的经营权,经营期限为年零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次条中标广告牌的地点:斗门区尖峰山公园旁(尖峰桥西转盘西北侧);数量及规格:尖峰公园旁三面翻广告牌一块;距地面高度米,面积为长米高米=平方米。第三条合同价款一乙方通过报价竞标获得上述广告牌年零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第2页共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万元(¥)整,乙方应缴的上述款项不能以任何形式抵顶。二乙方应缴款项实行分两期付款方式: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款项共人民币元(¥元),剩余款项共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