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说明课程编码: 课程类别:公共基础必修课学 时:36学 分:考核方式:考试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各专业学生的必修基础课,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本课程是学习法学的入门课程,它全面、系统地阐释了各个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讨论的范围主要包括基本概念、一般原理、原则及各部门法律的主体、行为、客体、内容等。本课程主要以我国法律为基础,同时编入典型案例以帮助学生更加准确地认识法律,它向学生准确展示了我国法律的基本面貌,为今后进一步学习法学建立基础理论,因此本课程对于学生掌握法律是十分重要的。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了解我国法律的整体结构;了解和掌握重要的部门法律,尤其是宪法、刑法、民法、商法;了解实体法和程序发的划分,从而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对此有所掌握;通过对各个法律部门的学习,能够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用法律解释一些生活中的事件、能够用法律解决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培育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遵纪守法。在学习中,重点培育学生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的能力,使学生学习本课程后能够运用基本的法律知识解答生活中简单的法律问题,并能够具备基本的法学素养,在自己遇到相关的问题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