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XX 行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要求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计算机中心机房(下称中心机房)管理,确保中心机房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机房法律规范化工作指导》,制订本管理要求
第二条 中心机房是中国人民银行 XX 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 XX 市分局机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控制中心,范围包含关键区(主机房、网络室)、生产区(监控室)、辅助区(配电间、空调间、介质室)
中心机房由科技处归口管理,落实专员(下称机房管理员)负责 ,并实施 A、B 角管理
第三条 机房管理员须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和考评,熟知机房各类设备分布和操作要领
第二章 出入管理第四条 中心机房设有门禁系统,科技处和中支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工作需要按要求权限配置门禁卡,机房管理员负责门禁系统操作和维护,办理门禁卡申领、补领、换发 、归还手续,具体以下:1.申领:申领门禁卡,需填写“中心机房门禁卡办理记录表”(附表 1),由申领人所在部门加盖处章后提交机房管理员,经科技处同意后,由机房管理员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门禁卡制作并通知申领人领取
2.补领:凡发觉门禁卡遗失,持卡人必需立即向机房管理员汇报以即时注销门禁卡,并于当日向所在处室领导汇报相关情况,申领人同时填写“中心机房门禁卡办理记录表”,说明遗失时间、原因、过程和相关证实人等情况,由申领人所在部门加盖处章后提交机房管理员,经科技处同意后,方可重新申领
3.换发:凡发觉原卡失效或卡权限需要改变,需填写“中心机房门禁卡办理记录表”,具体说明事由,并由申领人所在部门加盖处章后提交机房管理员,经科技处同意后,方可办理
4.归还:持卡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或因系统变更不再出入主机房,所在处室必需在同日填写“中心机房门禁卡办理记录表”,并加盖处章后提交机房管理员,同时办理门禁卡归还手续;机房管理员应在接到“中心机房门禁卡办理记录表”当日完成门禁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