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法制基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要根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能,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凡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而造成事故的,集团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文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集团安监局将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二、安全会议制度 1、集团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集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或委托集团分管安全的副职主持会议,专题讨论解决集团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参加人员:集团领导、副总师、有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安监局全体人员和集团所属处级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的副职、总工程师和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
2、处级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或委托本单位分管安全的副职主持会议,专题讨论解决本单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参加人员:处级单位领导、副总师、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安监部门全体人员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3、项目部(车间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项目部(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持会议,专题讨论解决该项目部(车间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参加人员:项目部(车间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监察员、独立施工队(班长
遇有特别情况,如传达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4、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根据本单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