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指导书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部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 1 米:地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
底座轧桩不得少于 8 根,轧桩用75times;75㎜角钢
打入地下深度为 1
2 米,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3、高度为 10~15 米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8);每增高 10米加设一组
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 3 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
4、井架采纳附墙者应用钢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另点必须经过计算
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 11 米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
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 45~60ordm;,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
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
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 15㎝,埋深不少于 1
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高度在 30 米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兰螺丝,必须加以保险
穿越公路时,要实行可靠的安全措施
7、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permil;,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 2 个
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 15 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 20 倍
9、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 1 米,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10、井架吊篮必须装有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 1 米,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
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11、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 30 米,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