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与意义1.1 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加速公司高素养人才的开发与引进,提高人才的质量与稳定性;1.2 为解决公司高速进展的人力资源供需矛盾,突破制约公司进展的人才短缺瓶颈;1.3 鼓舞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举荐工作,激发寻聘人员工作热情,为公司广纳高素养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以满足公司对高级人才的需求。2、举荐范围(对象)副部级以上人员、董事长办项目经理、总裁办管理讨论员、博士以上学历者以及主要公司领导特批的紧缺人才。3、举荐成功的界定3.1 被举荐的高级人才一经录用入司,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为举荐成功; 被举荐人试用期满转正并工作满 6 个月,视为举荐完成。 3.2 因公司工作需要而调入集团其他子公司的,按上款同等对待。 4、奖励4.1 被举荐人一经录用入司,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举荐人即可到人力资源部申请领取奖励标准的 40%,余额在被举荐人试用期满转正并工作满 6 个月后领取。4.2 奖励标准按被举荐人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务分类奖励,岗位职务以试用期满被委任的为准,具体标准如下表 : 被举荐人/岗位职务奖励标准副总经理3000总经理助理2000部长级管理人员博士以上学历者1000副部长(部长助理)、硕士以上博士以下学历者、高级工程师500普通工程师3005、举荐和奖励申请流程6、其它规定6.1 人力资源部每月 5 日前通过公司内部网(人才信息专栏)和其它方式,公布公司最新人才需求计划(包括需求职位及任职资格);6.2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起草,解释与归口管理权属人力资源部。6.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至 4月 30 日。6.4试行期间对本规定有修改意见与建议者,请把意见与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至人力资源部经理处,人力资源部与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后,将修订结果予以反馈。举荐人填报举荐表(举荐表留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招聘、录用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发奖举荐人在被荐人试用期满转正并工作 6 个月后申请奖金 60%被举荐人一经录用入司,并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奖金 40% 附 件 1 高 级 人 才 举 荐 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 号举荐人姓 名部门职位与 被举 荐联系被举荐人姓 名性别职称毕 业最高专业原 工作联系举荐到职转正被 举 荐 人 简 历 或 重 大 事 项 记 录举 荐 人 签 名 证 明 人 签 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招 寻 聘 主 管 签名 年 月 日 注:1 、本表存入举荐人档案,2 、证明人为用 人 部 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