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 、考核办法 质检部和公司决策层授权考核人员根据违规行为的情况、性质、对产品影响程度、对顾客的影响程度以及违规行为发生时的主客观原因,把违规处罚程度分为六个等级(即:10 元、20 元、30 元、50 元、100 元、200元)
所有处罚由质检部报办公室审定,总经理批准,以专题通报公布
二、管理制度 1、生产科 要依照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进行生产作业计划和组织,未经技术部门批准,在不具备工艺条件下组织生产,对责任者给予 30 元处罚;造成质量事故,按损失额度赔偿
搞好现场质量,是质量保证的需要,出现质量问题,除追究生产车间的责任外,对生产责任者给予 50 元以上的处罚
车间操作者必须严格按工艺进行加工、装配,不准偷工减序,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 10 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 30 元以上的处罚
下道工序应对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损失,若未经检查或发现问题仍流入下道工序,发生质量问题,本操作工序负有连带责任,同时对责任者给予 20 元以上的处罚
各车间要健全质量原始记录
并要求每日有各岗位的操作记录
若出现质量问题,车间落实不到操作者,对车间管理者给予 30 元以上的处罚
2、质管科 质管人员要仔细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及各种检验指导书,如有擅自违反标准或违反检验程序的行为,对责任者给予 20 元处罚
验证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在报检三日内要出具检验结果,若因检验不及时影响生产或因检验不及时出现不合格,给予责任者 20 元处罚
对于首批供货的外协、外购件,验证时必须得到分承包方的(样件检验)报告,确保质量审核可靠
违反上述规定,责任者给予 30 元处罚
质管人员要严格做好抽查记录,使质量凭证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