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合同(油漆涂料工程)甲方:杭州 XX 园工程项目部 乙方: 甲方根据 丰县 XX 园二期 工程的需要,决定将油漆涂料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本工程保质保期完成,双方根据有关法规及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丰县 XX 园一期工程 V3# 、 V5 #、 V6 #、 72 #、 76# 楼 1.2 工程地点:丰县 XX 大道南侧 二、工期2.1 开工日期: 09 年 3 月 20 日2.2 竣工日期: 09 年 4 月 25 日2.3 总持续施工天数共 35 日历天其中主要节点进度要求为:按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三、承包方式范围3.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2 承包范围:主体结构完成起所有施工图纸及变更联系单内容中内墙刮腻子、楼梯间仿瓷涂料等工作内容。班组应无偿配合项目部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各项建设工程评优、创优等活动。班组自行解决除塔吊、高差找补黑水泥、乳胶漆以外的所有油漆涂料施工所需的工具、材料等,职工住宿(施工场地外租房)及就餐,发生水、电、煤等费用由班组自负。四、承包单价、结算程序、付款方式4.1 承包单价4.1.1 承包单价: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标准时,综合单价为:内墙综合单价为肆元伍角 / 平方米( 4.5 元 / 每平方米), 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面积计算(不包括重叠部分)。4.1.2 承包综合单价组成:包括完成油漆涂料施工中全部工作内容的材料和用工,油漆涂料和其它辅助材料场内搬运、作业区清理、落手清用工,工序完成的清理打扫,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工及停水、停电待工材料用 工。4.2 工程量结算程序施工结束后,经施工员、质检员签认,后有项目经理审批、签字。4.3 付款方式4.3.1 施工期间,完成总工程量的 50%时,付 30%。4.3.2 工程完成后,付 85%,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工程款全部付清。 4.4 乙方做的点工每半月签证上报,最长不超过 15 天申报(即:应在点工发生之日起 15 天内),由施工员、项目经理等写明施工内容具体数量确认后交财务科保存,待工程完成时统一结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五、质量、工期奖罚5.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施工技术人员的交底实施操作,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和合同约定标准。5.2 若乙方施工质量经甲方质检员实测实量未达到约定标准,乙方须返工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