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合作框架协议Ver:1、0 协议编号:供应商合作框架协议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了建立长期稳定得合作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与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一、基本往来第一条 采购订单1、 采购订单就是甲、乙双方就订购产品或服务而签订得协议,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发送给乙方,明确规定了产品得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与品质、交付、验收、结算、违约、争议管辖等具体内容,涂改无效。订单约定内容与本协议冲突得,冲突部分以订单实际约定为准,未冲突部分得效力不受影响。2、 订单发送至乙方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确认并盖章回传(传真件或扫描件有效); 逾期不回复视为订单生效。3、 乙方确认回复前,甲方可变更与撤销订单;乙方确认回复后,原则上订单已生效,甲方得变更与撤销需经乙方同意,但乙方不同意也应立即停止生产,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实际发生部分得成本费用。4、 甲方向乙方发出需求预测计划,并非甲方预定、邀约或承诺必定购买之意思表示。5、 乙方向甲方交货,或甲方付款给乙方,并不意味着对产品或服务得最终接收,产品及服务应按甲方《物料检验指导书》或订单中特别规定得“接收标准”接受检验及测试.第二条 产品价格1、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得原则,报价应具有市场竞争力,并保证同等产品价格不得高于乙方供给其她购货方得价格。2、 甲乙双方对价格负有保密义务。第三条 产品与样品交付1、 乙方交付产品时应附有送货单、产品合格证书或完整得检验报告等文书以便甲方验收;产品外包装应贴有物料代码及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批号、每件数量、总件数量等标识,并完好无损;《送货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订单编号、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日期批号等信息。2、 乙方交付产品不符合订单约定名称、规格得,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期间对甲方造成得损失由乙方承担.交付数量多于或少于订单数量得,甲方有权拒收多出部分,少于部分根据甲方使用紧急程度确定限期补货或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得损失。3、 当乙方交付产品为易损件(易损件指在受力后容易损坏,一旦发生误操作不容易恢复质量特性或质量稳定性较差得物料)时,乙方在安排生产时除满足订单数量外,还应按正常损耗率进行备货,并在交付时提供备品,以供不时之需。4、 乙方应按时交付产品,提前交付应得到甲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