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甲方:长春汇维科技进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洪伟地址: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兴民路 1118 号乙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鉴于乙方作为甲方的优质供应商,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的【西门子 PLC 系列采购】服务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内容【本协议的标的为供方依据相应规定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和/或服务
协议期内供方应按协议的具体要求按时提供订单合同中的西门子 PLC 系列的产品和/或服务
】二、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共计【2 年】
三、 合作原则1、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应合作关系
2、本协议的条款将约定供应商的资格和甲方与供应商之间商业往来应当遵循的基本条款
供应商凭甲方采购订单合同向甲方出售并交付的商品须遵循本协议内明确规定的供应商标准以及由经授权的项目经理为甲方签署或草签的任何订单合同中的条款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供应采购产品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质量达标的合格产品,乙方必须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供货,延误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对正在供货的供应商进行考核,乙方应配合甲方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应商资格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第一时间内将乙方预将推广的新产品、新技术推介给甲方
五、 乙方权利和义务1
质量保证1) 乙方应当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
乙方提供产品的同时,还应该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朮数据﹑成品测试报告﹑企业标准﹑国标,国内(国际)通过的安全认证及其它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2) 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产品品质要求交货
3)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需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