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应急工程跨海段输水管道安装(工程代号)监理实施细则1
1 为了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和“公正、独立、自主”的工作原则,仔细管理好业主所委托的全部建设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保证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施工合同的实施,制订本监理实施细则
2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紧密合作,工作开展应符合本细则要求
3 本细则依据有关技术法律规范制订,不应对建设施工合同构成变更,如有冲突,以建设施工合同以及有关法律规范为准
4 本细则亦不应构成对监理委托合同的变更,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以及职责将不超过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范围,除非另有补充协议加以委托
5 在本细则执行过程中,监理人认为应对细则做必要修改时,应将修改结果提前 7 天时间书面通知工程各方;如承包人要求修改本细则,则应提前 7 天将其修改意见提交监理人,征得同意后,由监理人将修改结果书面通知工程各方
6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各方均应接受政府有关质量监督站的监督
监理组织机构 2
1 *年*月*日施工监理由**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后,开始组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供水应急工程项目(工程代号)监理部(下称“监理部”),*年*月*日监理人员开始进驻施工场地进行驻地监理工作
2 监理部组织机构 2
1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本工程施工监理特点,组建监理组织机构(详《监理规划》),由 X 同志担任**供水应急工程项目账(工程代号)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X 同志为副总监
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供水应急工程项目(工程代号)标的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所签定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中所规定的监理人的权利、和责任,并行使相关职权
副总监理工程师全面协助总监的工作,其他人员的安排详情见《监理规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