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诫勉谈话时的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 2025 年 8 月 7 日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诫勉谈话会议精神,我作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就 2025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滞后问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剖析,现将检讨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问题复盘与深刻检讨2025 年 3 月,我县启动实施 10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这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点民生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作为分管领导,我本应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却因思想松懈、作风漂浮,导致项目推进严重滞后——截至 7 月底,仅完成总工程量的 38%(原计划 6 月底完成 60%),其中渠道衬砌、机耕路硬化等关键工程滞后超 2 个月,群众多次通过“12345”热线反映“施工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田块整理后杂草丛生”等问题。经县委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核查,问题症结虽涉及施工方管理松散、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等客观因素,但根本原因在于我的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担当缺失、工作作风不实。(一)理论学习“热在表面”,政治判断力出现偏差。年初以来,我虽按时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也组织分管部门开展了“项目建设年”专题研讨,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系统性。特别是对“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的政治内涵理解不深,片面认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常规工作”,未从“端稳中国饭碗”的战略高度把握其紧迫性。3 月项目启动会上,我谨照本宣科传达了上级文件,未结合我县“山地多、地块散”的实际研究具体推进措施;6 月县委常委会听取项目进展时,我仍以“天气多雨影响工期”“施工队人员不足”等客观理由汇报,对自身统筹不力的问题避重就轻。这种“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本质上是党性修养弱化的表现,把“国之大者”当成了“墙上标语”。(二)责任落实“浮在面上”,担当作为力严重缺失。作为分管副县长,我本应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评”的闭环机制,但实际工作中存在“挂名调度、遥控指挥”现象。4 月项目进入施工黄金期,我因忙于筹备全县经济工作会议,连续两周未按计划到项目现场督导,仅通过微信群“遥控”农业农村局负责人;5 月县纪委监委发出《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的提醒函》后,我虽签批“请农业农村局抓紧落实”,但未亲自约谈施工方、监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