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乡分布2.3 城镇历史景观的保护相关素材 城市历史建筑保护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 在城市规划中制定措施,保存和保护有历史价值的地区、建筑群和建筑物(包括遗迹),甚至整座城镇。保护城市历史建筑,对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对研究国家和民族政治、社会、经济、思想、文化、艺术、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历史,均有重要意义。 1964 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下提出的《威尼斯宪章》,推进了全世界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保护范围 中国 1982 年 11 月 19 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 1984 年1 月 5 日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都对保护城市历史建筑作出规定。按照规定,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项目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共同确定,其保护措施纳入城市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 中国国务院 1982 年发出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通知。对于历史文化名城,要求在逐步实现城市现代化的过程中充分保存和发扬其固有的历史文化特点,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集中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古城遗址、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古建筑、风景名胜、古树名木等,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保护。列入第一批保护名单的有24 个城市:北京、承德、大同、南京、苏州、扬州、杭州、绍兴、泉州、景德镇、曲阜 、洛阳、 开封、 江陵、长沙、广州、桂林、成都、遵义、昆明、大理、拉萨、西安、延安。 编制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时,应根据确定的保护对象的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制定保护规划和措施,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 应予保护的历史建筑 除了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城市规划和城市改建中一般应考虑保护的历史建筑为:①在城市发展史、建筑史上有重要意义的历史建筑,即代表某一历史时期建筑技术或艺术的最高成就,或是某种建筑艺术风格的代表作品。②具有较强个性特点的历史建筑,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或建筑群)。③著名建筑师设计的、在建筑史上有一定地位的优秀建筑。④艺术价值较高、造型优美、对丰富城市建筑面貌有积极意义的某些外来艺术形式的建筑。⑤代表城市发展某一历史时期传统的民居建筑,通常保留较完整的典型街区。⑥城市历史上同某一重大事件或某种社会现象有关的纪念性建筑,如唐山市在新建市区内保留的 1976 年大地震中损坏的建筑残迹,上海蕃瓜弄新建住宅区保留的 1949 年以前贫民窟中的窝棚建筑──“滚地龙”等。⑦一些同城市文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