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承包合同矿山开采承包合同(一)发包方:陕西****实业*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陈***(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兹就***花岗岩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宁陕县******花岗岩矿(证号:************)o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石材荒料开采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五年(**年4月~**年4月)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
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险额为20万元/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
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按工程项目计价)1、土方开挖:6元/m(包括出渣运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