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H/QEO/JL-GH-17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先模管理办法 1 总 则 1
1 为了加强和法律规范公司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先模在公司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投身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制造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公司先模的评选、表彰和市级及其以上先模的管理工作按本办法执行;全国、全省劳动模范的推举、评选、表彰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办法适用于天华公司所属各单位
代管单位可参照执行
2 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2
1 公司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党委、行政和工会领导下的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由工会、劳动人事部等部门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2
1 审定推举评选和命名表彰公司劳动模范总体工作方案; 2
2 审核授予或者取消公司劳动模范称号的对象有关情况;2
3 审核全国、省、市劳动模范推举人选有关情况;2
4 讨论制定公司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和协调有关工作
2 公司先模评选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工会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是:2
1 负责劳动模范推举评选和命名表彰的具体组织工作;2
2 指导、协调和处理公司劳动模范日常管理工作;2
3 完成评选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推举评选和命名表彰3
1 公司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大会与每年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同期进行
如遇特别情况,经评选办公室讨论并报公司党委、行政决定,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2 劳动模范推举评选的原则: 3
1 面对基层、面对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3
2 根据民主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推举;3
3 管理与生产相结合,以生产一线为主,兼顾各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