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材料采购合同 篇一:包材购销合同 需方: 供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包装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包装材料数量、价款(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壹仟陆佰捌拾整 元整(¥ 1680 元),按报价单的单价均已包括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向乙方预支付人民币购的包装材料验收完毕即支付余额。 2、货款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的方式或者现金。 乙方开户银行: 开户地址: 账号:户名: 签字确认: 乙方需要确认提供的账号准确无误,若有变更,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相关责任有乙方负责。 三、质量标准 1、材质规格:根据合同,未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标准。 2、印刷内容要求: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要求 1、本合同签下的货架及配套设备须在 年 月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甲、乙双方根据现场安装设备数量,双方负责人共同清点、并由甲方签收。 五、其它 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篇二:包材采购合同 本合同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以按定作方的要求定作包装产品,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在合同中,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二条 质量及技术要求 第三条 溢短装、风险和保险 承揽方的实际交货数量允许与合同数量有正负百分之十的数量偏差,价款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定作方自提货物的,货物装车之后的所有风险由定作方承担。 承揽方委托第三者(运输公司)送货的,货物送达交付地点之前的风险由承揽方承担。 第四条 检验期限以及质量问题处理定作方应在收到定作物之日起十日内,对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及附送单据(如发票)等进行检验,若有问题者可提出异议。检验标准同此合同第二条约定。 为进一步保障定作方利益,在收货后三个月内,若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包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可由双方一致确认质量责任所属后,可依据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内容处理。反之,则视为双方对质量无异议。 第五条 双方互负核对往来帐务的义务 一方提出核对往来帐务要求的,另一方应该及时积极的给予配合和支持,应在一周内给出核查结果。 第六条 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提供 由双方确认的技术资料或设计图纸等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