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鉴定公司2025-12-18 北京房屋鉴定公司 十八个区、县房地局、三个直属管房公司、科研所、清华大学房屋安全鉴定站(室):现将《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房地局房屋修缮管理处。特此通知1993 年 3 月 23 日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鉴定工作水平,保证房屋住用安全,根据《北京市实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若干规定》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精神制定本办法。2.本市各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均须执行本办法。3.房屋安全鉴定业务范围:(1)由于自然的或人为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破损而需进行鉴定的;(2)申请危险房屋翻建或成片危改项目的房屋需进行鉴定的;(3)因改变房屋用途需进行鉴定的;(4)因买卖房屋需进行鉴定的(不包括新建成的房屋);(5)工商开业或营业性用房需进行鉴定的;(6)由于房屋安全引起的法律纠纷而需进行鉴定的;(7)由于涉及房屋结构安全而需进行鉴定的;(8)其他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4.房屋安全鉴定必须依据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法律规范》以及现行的有关设计、施工技术法律规范、规程执行。5.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必须使用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仔细填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严格遵守工作守则(见附件一)。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应享受一定的劳务补贴,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对工作仔细负责,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予奖励。7.各房屋安全鉴定站(室)执行统一的取费标准。各鉴定站(室)的收入,原则上应用于鉴定站(室)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培训)。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1.市房地局组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审查委员会负责本市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查,其办事机构设在市房地局房屋修缮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并负责对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站(室)的日常行政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的业务培训。2.房屋安全鉴定站(室)严格根据批准的资质等级,在本辖区内承担相应的鉴定业务,区、县或单位的鉴定机构对超过其资质等级的鉴定业务,应移交市房屋安全鉴定总站进行鉴定。3.房屋安全鉴定站(室)均须建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台帐。按期向市房地局房屋修缮管理处报送《房屋安全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