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医院接待媒体采访制度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我院采访接待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畅通信息渠道,着力构建“有章可循、法律规范有序、职责分明、统筹有力”的新闻媒体采访接待机制,进一步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引导舆论、凝聚力量、营造声势、推动工作的作用,现就进一步法律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采访接待职责1、采访接待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谁发生、谁负责、谁解决”的原则,各科室为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负全责
2、采访接待必须把握及时稳妥、快速处置原则
各科室对媒体的采访要求必须在第一时间给予主动配合,不得推诿、拖拉
对媒体的采访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积极应对,正确引导,尽早报告,快速处置
3、宣传科负责涉及医院决策方面的采访接待;负责对各科室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的指导、协调、沟通、联络;负责对涉及到多个科室舆论监督责任主体的认定
二、法律规范采访接待流程 1、明晰媒体采访报道意图
各科室在接待新闻单位采访前,应要求记者出示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记者证,或新闻单位采访介绍信,并仔细查验核对,及时掌握媒体记者的姓名、所属新闻单位、职务、具体的版面(频道)、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沟通
没有相关证件的可不予以接待
同时,各科室接待人员要仔细了解记者的采访意图,假如记者已先在我院其他科室作了采访,也需一并了解
2、法律规范采访接待报告制度
接待人员要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要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各科室要根据记者采访的不同意图,积极主动与媒体记者作好沟通协调工作
同时,涉及多个科室的采访,请示相关领导
一般不接受电话采访
私自接受采访,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落实专人如实介绍情况
各科室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特别是舆论监督采访时,应将情况告知宣传科,由新闻发言人向前来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介绍情况、解答问题,对临时无法介绍、解答或把握不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