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辩论状范文买卖合同辩论状范文,辩论状由首部、辩论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下面带来买卖合同辩论状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辩论人:陕西XX设备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经理住所地:西安市灞桥区XX村157号联系:13**2被辩论人:陕西XX工贸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经理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XX五组81号联系:18**77因被辩论人陕西XXX贸(以下简称“XX公司”)不服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灞民初字第01257号民事判决书向贵院提起上诉一案,现辩论人陕西XX设备(以下简称“汉朝公司”)辩论如下:一、XX公司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其向汉朝公司交货的事实,一审认定事实正确
按照常识来讲在交易过程中作为卖方只有在收到交易款项后才会给买方开具对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双方并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仅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证明汉朝公司已经付款的事实,而不能证明XX公司向汉朝公司交货
故本案中XX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供(交)货证明,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无法到达其交货的证明目的
根据最高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审认定XX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20**年8月27日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供货义务完全正确
=、XX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汉朝公司存在欠付货款37979元的事实,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请并无不当
XX公司作为本案原告一方,其起诉要求汉朝公司支付37979元货款,首先就需要有证据证明上述货款对应交易事实及欠款事实的存在
但纵观全案,XX公司并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对应交易事实及欠款事实的存在,就连其自己也无法说清该37979元欠付货款源自哪一次(批)交易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那么应当自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XX公司作为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汉朝公司存在拖欠37979元货款的事实,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