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消防规划文本南通市城市消防规划文本 南通市城市消防规划文本 (2000~2025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南通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及有关灾害的能力,适应南通市经济进展需要,建设成为上海北翼现代化的港口、工业、贸易城市,编制南通市城市消防规划(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的范围为南通市区规划形成的港闸区、主城区(含新城区)、开发区、江海港区四个城市组团所包含的 100 平方公里的用地范围
第三条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从事与城市消防安全有关的规划编制、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其技术标准均应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第四条 规划期限为 2000~2025 年,近期至 2025 年,中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25年
第五条 城市消防规划目标:近期以达到《消防改革与进展纲要》和有关消防法律规范基本要求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队伍强大、训练有素、保障有力、适应南通市经济进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城市消防安全基本体系
远期进一步增强全市抗御火灾尤其是抗御特大火灾的能力,提高各种建筑及化工火灾的救灾能力,实现消防队伍和设施向多功能进展,建设一支能同火灾作斗争的战斗队、抢险救灾的突击队、应付突发事件的机动队,建成适应南通市城市特点、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城市消 1 南通市城市消防规划文本 防安全体系,并为建立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的高标准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制造条件
第六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
1 3、《消防改革与进展纲要》1995
8 4、《城市消防规划要点》1996 5、《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98 年 207 号 GB-2807) 6、《江苏省消防条例》1995
11 7、《南通市城市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