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范文汇总 7 篇 甲方:XX 有限公司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乙方供应第三人担保时适用) 地址:联系电话: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供应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全都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厦门市银行已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商定为乙方的该借款供应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借款本金的 75%,即万元人民币。 为削减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商定供应如下反担保: (选择一项或两项): □以其自身拥有全部权的实物为甲方的上述担保供应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仅限抵押或质押); □供应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抵押、质押或保证)。 其次条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依据选择反担保状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状况如下: 1、乙方全部的,价值万元人民币,详细状况详见《乙方供应担保物清单》; 2、丙方全部的,价值万元人民币,详细状况详见《丙方供应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丙方供应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见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商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全部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承受甲方对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