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务公开监督制度园务公开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园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幼儿园民主管理制度,增加幼儿园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管理水平的科学性,杜绝不正之风,保证各种教育法律法规在幼儿园得到正确地执行,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为我园教育教学的改革,开展和稳定制造良好的气氛,特指定本制度。 一、园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一〕园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力求标准化,所有园务公开的工程必须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1、幼儿园重大事项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并听取教职工意见后审议决定。 2、园务公开领导小组或监督小组逐项核实后决定公开。 3、平常把有关政策、规定和讨论结果进行公布。 4、园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并在公开栏上公布。 〔二〕在实施园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凡公开的内容都要符合实际,做到有据有查,严禁弄虚作假。 2、公开的事项要具体,凡确定要公开的事项和处理情况,要具体、明细,不能笼统,让群众一目了然。 3、公开的时间要及时、明确,对政策、条件及方案要提前公开,办事过程实行中期公开,结果反应实行定期公开。 二、园务公开的形式和意见反应 园务公开的形式一般在园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结合文件、通知和教职工大会等方式向园内外公布。 1、设置园务公开公布栏,主要公布政策、文件精神,讨论内容结果等等。 2、设立一本园务公开记录本,建立一套园务公开的档案材料,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记录整理,形成档案以备查阅。 3、设置一个意见箱,广泛及时地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讨论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集思广益地采纳反应情况,并将结果公布。 三、园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范围和监督 1、成立由园长、园级领导、工会主席、群众等组成的园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园长担任,全面负责园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设副组长一人,成员假设干个,以加强对园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2、园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范围:园长为园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园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园级领导根据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开工程负重要责任,对其分管的负责人履行园务公开制度负直接领导责任,经办人员对其从事的公开工程负当事人责任,把幼儿园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位。 3、加强对园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成立由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园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检查园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