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全队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行业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的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仔细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及时推广,推动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发给从业人员(含民工,下同)质量和规格都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折合人民币发给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第五条各用人单位必须给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第六条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提取安全措施费。第一节组织机构第七条大队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大队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大队长和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大队办公室、经管部、财务部、工会、劳动人事部、安防部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八条大队按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第九条凡从业人员(含农民工,下同)超 300 人的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300 人以下应设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基层单位凡从业人员在 50 以上必须设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在 50 人以下的设兼职安全员。第十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督促所属单位仔细执行和落实。(3)负责对所属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4)审查安全措施的提取和使用情况(5)组织全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6)负责对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定期讨论分析伤亡事故、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2)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整改。(4)督促各下属单位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5)参加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有权提请安全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