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一直以来,都很喜爱历史
人们常说,读历史可以明智
学习历史,我们就像是以一个“局外人”或者“外行人”的身份和眼光对某些事物进行了解和认识,虽然难免见解浅陋,但是因为旁观者的身份,所以往往能揭示出些许事物的实质和特点
学习外国法制史也是同样的感受
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了解、学习外国的法制史,不仅仅是需要知道在那个我们未曾经历过的时代各个不同国家、地区或者不同年代的法律制度,我们更需要做的,是从这些制度中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至今都闪耀光芒的那些优秀的法制思想或制度,从而得出这些制度中值得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的部分
纵观法制史进展至今,我们步履蹒跚地走到现代,回头看时,汉谟拉比的石头字迹清楚,雅典的广场人头云集,罗马的市井繁华如梦,中世纪“异端”运动沉渣泛起,大革命的烽火颓然熄灭,法西斯的幽灵若隐若现,《独立宣言》的光芒强劲而寂寞,每一个脚印都带着血色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外国法制史就是外国先人们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历史
这其中最根本的就是人类对自我的认识不断升华的过程
一部外国法制史同时也是一部人类弱肉强食的历史
那些负载在古老文明上的法系无一例外地被消亡或异化,身不由己地走进了欧美架构的世界中
强法取代弱法,强权统治弱势,即而今,无论我们同意与否,我们都不得不与世界“接轨”,因为制定规则的不是我们
为了生存与进展,我们不得不去适应
对于外国法制史包括资产阶级立法思想,其正确性与科学性是我们不得不心生敬佩的
“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权力制衡”、“宪法至上”,这与中国先明哲人的思想极具相似,光辉灿烂
但是目前在我国,我们总说要借鉴这些优秀的思想制度,却只是流于形式,未涉及到根本
要改革,宪法必须崇高,法官必须独立,不参加任何党派,人民的监督不能流于形式
只有这样,法律才能不顾及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利益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权力才不能随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