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食堂目标管理责任书范本甲方:一高中法人代表:张长银 乙方:目标管理责任人:聂书权 桐柏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食堂”20xx-20xx 年度目标管理时间期满,经学校讨论重新确定聂书权为 2025-2025 学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人。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责任时间: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到 20xx 年 7 月 31 日止。 二、目标责任任务: 1、为校本部初、高中学生提供价格合适、质量上乘的饭菜。 2、年营业额不低于 60 万元人民币,利润率严格控制在 16%-一 20%之间。按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低于营业额 8%,学年结束工人工资应不低于年总营业额的10%,除去每月发的,下余营业额的约 2%部分做为学年奖金。具体办法由责任人同工人商定。 3、上交管理费用两万元。 4、搞好食品卫生和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 5、解决部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学生食堂”楼房(二层)一座,原料库三间,米库两间、会计室、出纳室各一间。 2、厨房设备、用具等(见原目标管理人张栓成与聂书权的交接清单)。 3、目标责任期内,甲方随时检査、督导乙方工作,出现下述之一情况,甲方随时通知乙方整改,或随时终止合同: 4、饭菜质量不符合要求,学生意见较大,经批判教育,仍不改正;、服务态度不好,个别服务人员常常与学生发生矛盾,而乙方不管不问不处理,经对乙方批判教育,仍不改正;遇上级来检查指导工作、节假日等突击性任务,乙方不能迅速作出反应(如打扫卫生、穿工作服等),给学校工作造成被动,有损学校形象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违反校规、校纪有损甲方声誉、给甲方工作造成被动的行为;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如食物中毒、故意损害等)。 5、学校设米库管理员一人(兼乙方的会计)、食物保管员一人(兼乙方出纳)、“校园卡”存款处负责人一人,以上三人由学校聘任,隶属总务处领导,服务于两个餐厅,其奖金与营业额挂钩,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常常组织炊管人员学政治、学业务,并对其进行服务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和卫生、可口、安全的食品;2、经营范围:米饭、稀饭、馍(白馍、菜包馍)、面条(素面、携面、蒸面)、饼子(千层饼、馅饼、烤饼)、油角、糊辣汤,各类菜肴;不得经营小吃(如米线、热干面、小笼包子、馍夹菜、烩面等)。 3、虚心听取师生意见,定期到教务处査看“班级志”上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