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树镇大柳小学艺术素养测评方案为了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得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动学校艺术教育进展得若干意见》要求、《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根据教体局《关于印发<清水县中小学艺术素养测评方案>得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心小学艺术素养测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得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推动中小学素养教育深化实施,通过建立并实施复核审美教育要求得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面提高艺术课程得教育质量与学生艺术素养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辛蕾 副组长:刘会荣 成 员:窦苗苗 吴广平 (职责:负责安排学校开展得各项艺术活动,督促音乐、美术课法律规范教学,结合《中小学艺术素养测评指标体系》要求艺术老师加强学生艺术素养训练,组织人员开展学生艺术技能测评工作,督查实施《大柳小学艺术素养测评标准》
)(二)测试小组 音乐学科组长: 吴芳丽成 员:吴润芳 美术学科组长:窦苗苗 成 员: 刘会荣 吴广平 (职责:负责音乐课、美术课法律规范教学,并根据方案要求对学生进行指导训练与测评,负责成绩得收集,整理并对比《标准》及评分标准如实填写表册
) 三、评价对象及分组 分音乐、美术组对 1—6 年级全体学生进行测评
四、评价内容 学生艺术素养测评按《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指标体系》实施,主要内容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与进展指标三部分构成(见附件 1)
1、学习性测评
主要根据“基础指标”要求,对学生在校内应参加得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得出勤率、参加度与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参加学校组织得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与各类艺术活动得表现进行过程性评价
2、学科性测评
主要根据“学业指标”要求,通过学期、学年学科性考试考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