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学位论文撰写法律规范及示例成都医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撰写法律规范和示例 学士学位论文撰写在参照国家、各专业部门制订的有关标准及语法法律规范的同时,应遵照如下法律规范: 1. 论文结构及撰写要求 论文应包括封面、目录、题目、中文摘要与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与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等部分。 1.1 目录 目录独立成页,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及页码。 1.2 题目 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通过题目使读者大致了解毕业论文的内容、专业的特点和科学的范畴。论文题目一般中文字数不超过 25 个字,外文题目不超过 15 个实词,不使用标点符号,中外文题名应一致。标题中尽量不用英文缩写词,必须采纳时,应使用本行业通用缩写词。 1.3 摘要与关键词 1.3.1 摘要 摘要是对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说明讨论工作的目的、主要材料和方法、讨论结果、结论、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等,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以及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 1.3.2 关键词 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纳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参照相应的技术术语标准),一般列 3~8 个,按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应在摘要中出现。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 1.4 论文正文 论文正文包括前言、论文主体及结论等部分。 1.4.1 绪论(或前言) 绪论应综合评述前人工作,说明论文工作的选题目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论文所要讨论的主要内容。对所讨论问题的认识,以及提出问题。 1.4.2 论文主体 论文主体是论文的主要部分,应该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通顺,其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实验讨论材料、方法、内容及其结果分析等。 1.4.3 结论(结果与分析) 结论是对整个论文主要成果的归纳,应突出论文的创新点,以简练的文字对论文的主要工作进行评价。若不可能作出应有的结论,则进行必要的讨论。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讨论设想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等。结论作为单独一章排列,不加章号。 1.5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反映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参考文献应注意时效性,近五年发表文章占参考文献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70%。另外,综述参考文献的查阅应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其数量一般不低于 15 篇。 对于一般教科书,不推举作为参考文献。对于其它内部资料,尚未公开的...